煤炭開采行業因危險系數高,事故發生率較高,被列入高危行業。2015年12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第127次會議上指出“對易發重特大事故的行業領域采取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推動安全生產關口前移”。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再次明確:建立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加強安全風險管控、強化企業預防措施、建立隱患治理監督機制。由此,煤礦企業開啟了全新的安全管理模式。通過學習、應用與實踐,有以下粗淺認識和體會。
一、持續推進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是全面夯實礦井安全基礎的重要手段。當前煤礦企業安全生產形勢雖有很大改善,但事故的突發性、復雜性仍然突出,把握性、可控性仍然不強,主要原因就在于安全基礎總體薄弱。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孫成坤在集團安全生產管控和疫情防控工作會議上指出:雙重預防機制體現了安全預控為主的思想,能夠有效切斷事故發生的因果鏈。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的根本任務就是通過風險管理,全面辨識管控各類危險源,解決“想不到”“做不實”“管不住”等突出性問題,重點整治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堵塞安全管理上的缺陷、漏洞,使其更具前瞻性、主動性和長效性。因此,要在毫不放松隱患整改、應急處置、調查處理等治標工作的同時,高度重視并堅持不懈地推進治本工作,變被動整改隱患為主動管控風險,超前做好各類安全風險的管理和防范。要以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為主要手段,把安全生產工作的著力點,更多地放到風險辨識、準確預判、事前防控和源頭治理上,將全面管控安全風險,深化隱患排查治理,貫穿到企業生產全過程,嚴防風險演變、隱患升級導致事故發生,不斷增強安全生產工作主動權,促進礦井安全基礎越筑越牢。
二、持續推進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是有效化解安全生產矛盾的最佳途徑。如何避免安全生產事故?雙重預防機制作出了明確回答,那就是推動安全生產關口前移,將控制安全生產事故的關口從事故隱患治理前移到風險管控。在安全事故發生之前,通過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對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將可能發生事故的各種因素進行有效地控制和排除,實現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兩個體系的有機結合,超前找出風險點和危險源,按類別制定防控措施,分層級落實責任部門和人員,加大管控力度,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筑牢安全管理屏障中最前沿、最堅實的兩道“防火墻”。通過認真反思滴道立井“6.5”重大涉險事故,得出的結論就是因為忽視了回采區域出現斷層、褶曲、軟煤變厚等地質條件變化,局部地點瓦斯壓力和含量可能會增高的風險;突出層施工防突鉆孔期間,安排其他人員平行作業等帶來的風險。將風險演變為打鉆期間出現頂鉆、夾鉆可能誘導突出的隱患,沒有及時停止作業,錯過了最佳事故消除期,導致事故發生。這起事故也充分驗證了推進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對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和職工生命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作為煤礦企業,只有加快推進雙重預防機制建設,不斷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各種措施,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其作用。各級管理干部只有在思想上高度重視,行為上嚴密防控,將安全隱患及員工不安全行為當作風險來抓,把隱患當作事故來處理,才能帶動員工有所感悟,“不以惡小而為之”,切實降低個人所承擔的安全風險。
三、持續推進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是科學釋放礦井安全產能的必然選擇。煤礦企業推進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必須提高政治站位,從企業發展大局和生產現場實際出發。雞礦公司按照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要求,嚴格兌現“一落實、兩超前、三提高、五檢查”工作措施,積極運用互聯網等新技術,加強安全監管監察信息化建設,深化安全生產規律性研究、關聯性分析,加強重大危險源和隱患監測監控、預測預警,運用現代管理方式提升安全監管效能。
一落實:落實雙重預防機制工作職責。嚴格按照《公司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實施辦法》,進一步落實兩級部室、煤礦行政負責人及各級管理人員在督導審核、措施落實、健全制度、宣貫培訓、結果評審、風險評價及管控過程中應履行的工作職責,從嚴各項考核制度,確保全體從業人員全過程參與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各項工作,切實把雙重預防機制各層級工作職責落到實處。
兩超前:超前建立“四賬四制一庫一系統”、進行風險辨識評估并制定管控措施。嚴格對風險因素中存在的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風險點進行評估確認,超前建立“四賬、四制、一庫、一系統”,并持續更新完善,保證職責制度健全、風險單元劃分、隱患臺賬建立等基礎資料齊全;按照風險分級管控的“1+4”辨識要求,除需要吸取事故教訓開展的專項辨識外,超前開展其它年度風險辨識和專項風險辨識,并制定管控措施,按照評估風險等級確定管控負責人,落實管控職責。
三提高: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提高風險警示作用、提高專題會議質量。按照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有關要求,對參加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的管理人員、入井作業人員和地面關鍵崗位人員開展專業培訓和專項培訓,讓全員掌握風險辨識、隱患排查治理的方式方法;對辨識出的重大安全風險及制定的管控措施、安全隱患的分布地點和治理進展情況,及時在入井的顯著位置和存在風險、隱患區域進行公示,保證所有涉及風險區域作業人員能知曉并按措施進行管控防范,對隱患整改情況了解并監督;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分級管控措施檢查及落實情況分析會議,必須由行政負責人親自組織召開,圍繞各類隱患分布及治理進展情況、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分析,找準不足,制定完善措施,做好下步工作安排部署。
五檢查:行政負責人月份檢查、專業副職半月檢查、基層管理人員日檢查、領導入井帶班跟蹤檢查、全員作業前安全確認檢查。按照雙重預防機制“3+1”風險管控方式和“五種”隱患排查要求,生產單位行政負責人每月必須親自組織開展一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和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專業副職每半月必須組織開展一次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大排查和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區、科(車間)管理人員每天必須對所管理區域的安全隱患和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各級領導入井帶班,在檢查安全隱患的同時,必須對所去地點的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全員開展工作前都要準確辨識人、機、環境、管理存在的風險,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生產工作。要通過落靠各層級安全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切實提升全員主動管控風險意識,形成全時段、全覆蓋、全方位的安全監管網絡,確保雙重預防機制建設落實落靠,最大限度釋放安全產能。
煤礦企業只有全面加強雙重預防機制建設,依靠嚴密的責任體系、嚴格的管控措施、有效的體制機制、有力的基礎保障和完善的系統治理,才能讓風險排查更深入、隱患整改更徹底、預警機制更靈敏、監管執法更有力,從而不斷提高礦井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以高質量安全保障企業高質量發展,為建設新時代現代化新龍煤做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