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陜西、山西、湖南和重慶等4省(市)所屬煤礦企業連續發生4起事故,共造成41人死亡、8人失聯。為嚴防同類事故發生,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日前下發《關于近期四起煤礦事故的通報》(下稱《通報》)(安委辦函〔2020〕82號),要求相關單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確保煤礦安全生產。
違規生產等問題突出
2020年11月4日,陜西省銅川市喬子梁煤業有限公司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11月11日,山西省朔州市平魯區茂華萬通源煤業有限公司發生透水事故,造成5人死亡;11月29日,湖南省衡陽市耒陽市導子煤業有限公司源江山煤礦發生透水事故,造成5人死亡、8人失聯;12月4日,重慶市永川區吊水洞煤業有限公司違規回撤井下設備引發火災事故,造成23人死亡。
4起事故暴露出違法組織生產作業,提供虛假情況、蓄意隱瞞采掘工作面,違規承包,技術管理薄弱,風險意識極差,駐礦盯守責任不落實等突出問題。
僅源江山煤礦,《通報》指出諸多問題:該礦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注銷、技改和安全設施設計未審批、地方政府下達停產指令并采取焊接入井鋼軌、貼封條等措施情況下,拒不執行停產指令,違法組織生產,在超深越界區域布置10個工作面,其中7個煤巷工作面采用木支護、以掘代采;井下巷道與周邊礦井相互越界,無反映井下實際情況的圖紙;把井下7個煤巷掘進工作面違規轉包給3個包工隊;對鄰近礦井越界開采的采空區水文地質情況不掌握,組織生產作業前,未采取探放水措施;和周邊的3處煤礦井下巷道互相連通,系統混亂、風險交織、隱患叢生,依然冒險超深越界開采;駐礦監管員形同虛設,對該礦長期超深越界生產行為不管不問,也不上報。
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
《通報》認為,“充分認識當前煤礦安全生產仍處于爬坡過坎期,一些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意識仍然淡薄,安全生產基礎仍然薄弱,抵抗風險的能力仍然不足,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復雜。”《通報》強調,要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強化底線思維,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僥幸心理,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統籌發展和安全,層層壓實責任,推動煤炭行業高質量發展,切實把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煤礦安全生產各項部署落實落地。同時要求相關單位堅決治理高風險煤礦,堅決防范和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煤礦安全生產。
同時,國務院安委會要求把全面深入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大排查作為深化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有力抓手。按照《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全面深入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大排查的通知》要求,嚴格開展督導檢查和監管執法。
根據《通報》,各產煤地區安委會要組織應急管理、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和能源、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公安等有關部門,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所有煤礦開展全覆蓋排查。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嚴格實施重大隱患整改銷號制度,加強《煤礦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宣貫培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和礦山安全舉報獎勵制度等,強化對重大隱患整改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解決執法不精準、重大隱患長期得不到解決等突出問題。
嚴格管控高風險煤礦
對列入關閉退出計劃的煤礦,《通報》要求立即采取措施,管好管住這些煤礦。堅決、迅速淘汰關閉落后產能煤礦,逐礦制定退出方案,明確關閉退出時間、步驟和期間安全防范措施,經地方政府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求,嚴禁違規設置“回撤期”“過渡期”、嚴禁違規轉包井下回撤工程,嚴防以回撤名義冒險突擊生產、出現“最后的瘋狂”。此外《通報》還強調,所有即將關閉退出、正在回撤設備的煤礦,要立即停止回撤,嚴禁人員入井,逐礦安排駐礦監管人員嚴盯死守,切實落實安全管控措施和責任。
針對高風險礦井,將分類施策,嚴格管控。《通報》要求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針對不同類型煤礦采取不同管控措施。對正常生產建設礦井,要盯住災害重、風險高、管理差的煤礦,特別是對重大隱患多、事故頻發、管理滑坡的國有大礦,堅決用好停產限產、追責問責等手段;對技改煤礦,要對照設計嚴格檢查,對不按設計施工、違法分包轉包、邊建設邊生產的,責令立即停工,并向項目主管、設計審批等部門通報,依法吊銷相關資質;對長期停工停產煤礦,地方監管部門要對各井口安裝視頻監控、對主要提升運輸設備上電子封條,并督促駐礦安監員24小時嚴格盯守,每日向當地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報告人員下井等情況,嚴防明停暗開、日停夜開。
此外,將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3個月內2次或2次以上發現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煤礦,依法提請有關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并對違規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依法依規采取約談、問責、公開曝光、標準化降級以及列入聯合懲戒和黑名單等措施;對涉嫌安全生產犯罪的違法案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區域內非法煤礦重復出現的,要依法依規追究地方相關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