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級黨員干部職工要嚴格遵守中央、省委、省紀委監和集團黨委各項紀律規定,在中秋節、國慶節期間自覺做到“十個嚴禁”。即嚴禁違規收送名貴特產、禮品禮金等;嚴禁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或福利等;嚴禁違規吃喝和出入私人會所,或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宴請、旅游安排和娛樂健身等活動;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禮品、購物卡等;嚴禁用公款旅游、報銷個人費用等;嚴禁公車私用、私車公養,違反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規定;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財;嚴禁值班帶班脫崗漏崗、班中飲酒、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嚴禁違反疫情防控要求,以探親旅游名義私自出省、出國;嚴禁在參加公務活動用餐或個人餐飲消費時,存在餐飲浪費行為。
《通知》要求,各級黨組織要強化主體責任落實,在嚴格貫徹執行集團黨委中秋節、國慶節工作安排部署的同時,以開展廉政警示談話為契機,緊盯“關鍵少數”,加強宣傳教育,強化監督管理,引導廣大黨員干部職工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和節日期間各項紀律要求,切實做到廉潔過節、勤儉過節。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要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責任和“一崗雙責”責任,在遵規守紀上發揮示范帶頭作用,抓好班子帶好隊伍,強化本系統、本單位廉潔教育工作,切實把廉潔過節要求貫穿到調研指導、工作會議和日常提醒的全過程,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
《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結合本單位實際,緊盯“十個嚴禁”貫徹執行情況,進一步暢通問題線索舉報渠道,加大檢查頻次和力度,精準監督、精準執紀、精準問責,增強監督實效。對貫徹執行節日期間紀律要求不力和“四風”問題突出的單位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一律嚴肅問責,特別是對頂風違規違紀行為,做到發現一起嚴查一起,并“一問三責”,公開曝光,以強有力的監督執紀問責,推動企業風氣持續好轉。
綜合/王海豐 編輯/史磊 審核/鄂俊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