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安徽省轄區煤礦有170處,產量13150萬噸;到了2020年,轄區煤礦只有44處,但產量仍有10988萬噸。
“煤礦數量逐漸減少,但煤礦規模大、災害重的特點并沒有改變,煤礦災害仍嚴重,瓦斯、水害、自然發火尤為突出。我們監察壓力絲毫沒有減小……”安徽煤監局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如何對安徽省轄區煤礦特點進行有效管控,成為安徽煤監局急需解決的問題。
“我局以重大風險管控‘六項機制’作為工作重心,制定了全方位排查風險、全過程管控風險、全鏈條落實責任的風險管控方案,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安徽煤監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說。
制定詳細管控方案
安徽煤監局始終把重大風險管控作為煤礦安全監察的重中之重,通過持續強化重大風險管控,把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前、把隱患消除在事故發生前。
他們根據轄區煤礦實際,制定了煤礦安全風險管控監察工作辦法,繪制重大風險監察預警運行圖,確定了瓦斯治理、水害治理、防滅火等6方面19個重大安全風險點查找范圍,進一步明確了管控流程、防控方法、管控責任、應急處置、監督檢查等內容,健全了安全風險查找、研判、預警、防范、處置和責任“六項機制”,初步實現了風險管控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同時,該局督促指導煤礦企業制定重大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公示等工作制度及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辦法,制作風險告知牌板和崗位風險識別卡,明確重大風險辨識范圍、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
據了解,安徽煤監局及其所屬各監察分局在每年年底根據工作計劃,安排專人督促指導轄區煤礦根據生產與災害治理計劃和年度采掘接替安排,圍繞瓦斯防治、水害防治、防滅火等措施,揭煤、過斷層、探放水、密閉啟封等環節和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投用等,全面查找重大風險點,建立重大風險管控清單,明晰風險類別、名稱、來源及分析、預期效果、風險期、管控措施及保障方案等,實現“一礦一表”“一礦一案”。煤礦重大風險管控清單經煤礦上級公司審核后報駐地監察分局。各監察分局結合平時開展的現場監察、遠程監察、專家會診、安全“體檢”等活動對煤礦風險掌握情況、煤礦企業報送的重大風險管控清單逐條進行分析、研判,提出審查意見。每年第一季度,安徽煤監局組織有關人員對煤礦企業報送的清單資料進行抽查核實,匯編成安徽省煤礦年度重大風險管控清單,印發給各級監管監察部門和煤礦企業。
2020年以來,安徽省轄區煤礦共查找出重大風險隱患484條,制定管控措施2328項。
全方位實施風險管控
為全方位管控風險,安徽煤監局建立了日查看、周調度、月分析、季通報制度,要求值守人員和主辦監察員每天查看遠程監察系統,發現監測點存在異常信息,立即詢問原因,必要時進行遠程監察+現場核查;主辦監察員每周調度煤礦重大風險管控情況,詢問重大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并進行警示提醒;各監察分局每月實施掛圖作戰,集中分析煤礦重大風險點變化及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調整月度監察計劃,實施精準監察。此外,安徽煤監局還與安徽省能源局每季度聯合開展一次煤礦重大風險管控會商,總結重大風險管控工作好的經驗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并預警告知。
在重大風險分析研判中,淮北監察分局發現轄區一煤礦Ⅲ63采區保護煤柱探查鉆孔間距偏大,不能完全排除已關閉礦井老空水害威脅,存在重大安全風險。該分局及時下達監察預警告知書,責令該礦相關巷道停止作業。該礦通過采取補充探查,證實了安全煤柱被破壞,化解了1項重大安全風險。此外,該分局還督促該礦落實好風險分級管控責任,做好年辨識、季評價、月分析,實現安全風險全員全過程管控和監督。
據悉,安徽煤監局建有一套在全國煤監領域較為先進的遠程監察系統。該局充分利用該系統,采取察看、詢問、檢查、驗證、傾聽、研判等措施,一旦發現轄區煤礦因管控不力隨時可能出現重大安全風險,立即向該礦下達預警告知書,告知風險點位置、狀態和管控措施不到位可能導致的后果。
今年前7個月,安徽煤監局共下達預警告知書64份,督促轄區煤礦有效管控化解重大風險95項。
強化風險源頭管控
2016年2月,安徽煤監局出臺了《安徽省煤礦停止開采區和暫緩開采區劃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對重大災害難以有效治理、安全開采難度大或重大風險無法管控的區域,依法責令煤礦停產停建或劃定停采區、緩采區,旨在從源頭化解重大風險。
2019年,安徽省轄區內的18處煤礦劃定出30個停采區、緩采區,凍結煤炭資源10億噸,2處煤礦關閉退出、1處煤礦長期停建。
與此同時,安徽省煤監局堅持對轄區煤礦開展風險管控情況進行“回頭看”,對風險管控工作不重視、責任不落實的煤礦企業管理人員進行約談、通報或者建議煤礦企業人事部門采取誡勉談話、調整其工作崗位等處理措施;對風險管控不力出現重大隱患的、發生涉險事故或死亡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煤礦和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今年前7個月,安徽煤監局對轄區煤礦責令停工采掘工作面66個、停止使用設備130臺(套),約談煤礦企業管理人員58人次,向煤礦企業下達問責函97份,建議煤礦企業處理責任人1047人次,罰款73.25萬元。(中國煤炭報 丁繼民)